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性騷擾防治

 

雖然社會上常聽到人家說「性騷擾」三個字,但是在法律規範。上,本來並沒有「性騷擾」三個字,碰到問題時,只能以傳統的民、刑事法律規定來處理。刑事部分主要是刑法的「妨害性自主罪章」,民事部分主要是侵權行為損害賠償,另外還可以社會秩序維護法的「以猥褻的言語、舉動或其他方法調戲異性」處新台幣六千元以下罰鍰來懲處加害人。

 

更多內容請見台北市性騷擾防治宣導手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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